
上海应届生落户审批流程
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复印件,部分专业可免予提交。
??五、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附件3)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等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根据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求,如实告知本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学生毕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虚假用工或提供不实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从单位类型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具有申请资格。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在此列。对于企业而言,要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合法合规且信誉良好,注册资金需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并且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于本市注册登记。不过,若毕业生在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落户,便不受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